信托业促进共同富裕的路径

来源:金融时报 时间:2022-06-27

        我国信托业助力共同富裕,在实践中已经有很多好做法,包括为基础设施领域、制造业、科技创新、困境资产处置提供金融支持,拓宽居民收入渠道以及服务多样化民生需求等。在拓宽居民收入渠道方面,信托公司可充分发挥财富管理功能,以受益人利益最大化为目标,切实履行受托责任,拓宽居民财产性收入渠道,为投资者提供丰富的金融产品与受托服务。在服务多样化民生需求方面,养老、医疗、住房等民生领域的服务改善,可以让社会大众以合理的支出享受相关服务,优化社会财富的再分配。
        有业内专家表示,推动信托业进一步发挥作用,首先需要进一步完善信托财产登记、税收等配套制度建设,有效发挥信托制度优势。一是建议统筹完善信托财产登记制度,明确以特定财产设立信托需要办理信托登记的详细制度规定,规范登记范围、登记机构、登记手续、登记内容等事项;二是建议进一步完善信托涉及财产转移、收益分配等方面的合理税收制度,统筹设计信托税收安排,既避免信托财产转移环节重复征税,同时防止受益人获取信托利益环节税收流失等。
        其次,针对服务公共民生的信托服务,加强政策引导,出台业务细则,在特定领域开展试点,推动信托对共同富裕的更深层次支持。当前,信托在大部分公共民生领域的参与仍处于探索发展阶段,操作规范与服务细则需要政策引导与规范。建议尽快推动完善包括家族信托、特殊需要信托、遗嘱信托等领域的政策规范与支持;扩大信托公司在社保基金、企业年金受托服务中的资格认定;鼓励信托公司在与“三次分配”等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、社会需求最迫切的领域,开展资产服务信托试点;引入信托公司对特定的生态或文化资产开展信托试点等。
        第三,还需要推动家族信托和慈善信托的融合发展。慈善信托与家族信托相结合,一方面可以满足家族成员的生活需要,同时还可以满足更多人对美好生活的向往,充分发挥慈善事业第三次分配作用。建议推动慈善信托与家族信托相结合,创新开展公益余额信托、慈善先行信托、利益分成信托等新类型业务,让家族成员享有小部分信托利益,而大部分信托利益用于公益目的由全社会共享,从而更好地分好蛋糕。
        总体而言,服务国家战略、服务实体经济、服务人民美好生活是信托业的立业根基。同时,作为财产管理工具,信托与信托业的社会价值和功能值得被重新认识、挖掘与调动,赋予其参与服务人民美好生活的更广阔舞台。相信未来社会上会有更多的人懂信托、用信托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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